青少年觸法風險來源
台灣青少年犯罪的主要風險來源有哪些?一定都來自於「弱勢家庭」嗎?學術界的看法認為常見影響因素如下:1) 個人脆弱性;2) 家庭照顧缺口;3) 學校脫離;4) 負向同儕或網路接觸;5) 追求快速獲利或身分。任何單一因素都未必導致青少年犯罪,但越多因素疊加,又缺乏穩定成人或制度及時介入時,青少年觸法風險就會明顯上升。
統計資料顯示,台灣2024年涉入少年刑事案件的少年中,家庭經濟被歸類為「勉足維持生活」者占53.9%,「小康之家」者占34.5%,低收入戶者約占7.3%,而中產以上者則占2.3%。顯示觸法少年並非多來自法定低收入家庭。高所得家庭仍可能出現以下問題:
- 父母長工時,極少陪伴;常見以物質補償取代陪伴;
- 父母過度保護,造成子女缺乏責任感或挫折容忍力;
- 父母衝突、離婚或多重照顧者;對子女的網路交友、金錢活動等不甚瞭解;
- 父母傾向高控制,但低情感回應;家庭偏重學業表現,忽視情緒、依附與人格發展。
因此,更關鍵的風險類型區分可能是:經濟缺口、關係缺口、監督缺口,以及情緒照顧缺口。
青少年犯罪風險分群
觸法的高風險青少年不等於已犯罪,大致可分成以下四類:
1. 普通風險
- 典型狀況:同儕壓力、社群沉迷、偶發衝突等;
- 介入型態:學校、家庭、社區初級預防,不宜過度介入。
2.選擇性高風險
- 典型狀況:多重風險因子疊加,如家庭失功能、霸凌、逃學、情緒疾患、物質使用等;
- 介入型態:密集輔導與家庭介入。
3.曝險少年
- 典型狀況:施用毒品、準備犯罪、攜帶危險器械等法定曝險狀況;
- 介入型態:少輔會行政輔導。
4.觸法少年
- 典型狀況:已涉嫌刑事違法;
- 介入型態:少年法院、保護處分或少數刑事案件。
台灣自2023年7月起,對未觸法的曝險少年原則採「行政輔導先行」,由地方少年輔導委員會整合教育、社政、心理、醫療、警政與勞政資源,必要時才由法院接手。大體上,這項制度方向依循避免過早司法標籤化的國際趨勢。
身心層面風險特徵
綜合台灣政府部門少年法院與警政統計、一般青少年調查、國內外研究所確認的風險因子,以及實務常用代理指標等,以下從主要類型、台灣資料、實務判斷重點等三方面進行扼要說明:
1. 主要類型
以下類型並非絕對犯罪因子,而是可能削弱了當事青少年的延後滿足能力、風險判斷、情緒調節、問題解決能力,以及對後果的預測能力。
-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、衝動控制與執行功能困難;
- 憂鬱、焦慮、創傷後壓力;
- 自傷、自殺意念;睡眠不足;
- 智能、學習或語言發展困難;
- 酒精、毒品與電子煙使用;
- 網路或遊戲失控;未經診斷的精神疾患;
- 長期虐待、忽略造成的神經生理警覺與攻擊反應。
2. 台灣可參考資料
目前台灣仍沒有所有觸法少年精神疾患盛行率相關的全國年度資料。就一般青少年來說,兒福聯盟曾針對高三學生進行調查,結果顯示約32.4% 至少有一項兒童期逆境經驗,而5.9%同時具有四項以上問題。然而,該調查在疫情期間受到抽樣與回收率的侷限,不宜直接推論至全體青少年。
在毒品曝險方面,2020至2023年全國兒少因施用毒品被通報的年度件數分別為944、782、686,以及854件。2024年9月已有156家指定藥癮戒治機構提供未成年個案相關服務。再者,2024年經法院交付保護處分的56名曝險少年中,48人(85.7%) 屬於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。此屬於特定法院端小樣本,不宜代表所有高風險少年,僅顯示在法定曝險案件中,物質濫用可能是主要類型之一。
3. 實務判斷重點實務上,領域專家指出,身心因素通常不是單獨作用,而是形成了ADHD/創傷/憂鬱,衍生學習挫折、常遭責罵或排斥、逃學、加入接納當事人的同儕群體、物質使用或犯罪等狀況。若僅處理最後違規問題,而未能處理神經發展、創傷與情緒問題,成效通常相當有限。
情感層面風險特徵
1. 主要類型
此類風險主要指孩子缺乏可預期的照顧、安全依附、情緒被理解、穩定界線、犯錯後關係仍可修復、身邊至少一名可信任的成人等。常見家庭模式包括:1) 父母忙碌、離家工作或彼此衝突,即使物質不缺,對當事青少年長期情緒忽略;2) 高壓控制型父母偏重成績、服從與面子,孩子不願意談失敗、性、交友、負債或被威脅等困擾,最後只向同儕或網友求助;3) 物質補償型家庭,給孩子手機、金錢、交通工具或信用卡,但缺乏規則、陪伴與責任教育;4) 父母管教不一致,一方嚴厲、另一方縱容,或卻乏一致性管教規則;5) 衝突、重組家庭型,常發生高衝突、反覆更換照顧者、親子聯盟與監護失序等問題。
2. 台灣可參考資料
資料顯示,2024年台灣少年刑事案件中,父母婚姻正常者約37.6%,而父母離婚者約38.5%,呈現出完整婚姻家庭並未形成顯著保護的優勢。再者,2024年的刑案少年相關資料顯示,父母俱存者超過九成。再次隱含問題常不在於父母是否存在,而在於父母能否提供有效監督、依附與扶持。
人際層面風險特徵
主要類型
領域專家指出,人際因素往往是青少年犯罪最直接的近端風險,包括了負向同儕、幫派或準幫派團體、高年齡朋友或成年招募者、網路社群與私密群組、戀愛控制、霸凌、排擠與報復、缺乏正向成人導師、校園歸屬感低、把犯罪群體視為「第二家庭」等類型。青少年加入犯罪群體,通常不僅是為了金錢誘因,也可能為了身分、保護、兄弟感、戀愛或性吸引、報復、逃離孤獨等動機。
2. 台灣可參考資料
2024年台灣少年嫌疑人中,詐欺已成最大犯罪類別。這反映青少年觸法風險已由傳統竊盜、街頭鬥毆,部分轉向網路招募、車手、人頭帳戶與組織犯罪下游等。司法官學院相關訪談也顯示,詐欺集團會向少年強調「快速賺錢」「18歲以下刑責輕」等誘因,並利用名車、炫富與同儕示範等手段吸引青少年加入。因此,現階段台灣青少年人際風險大致包括:同儕介紹、社群炫富、成人犯罪組織招募、法律風險錯誤資訊、少年進入詐欺產業鏈等類型。
認知層面風險特徵
主要類型
- 短期報酬偏誤:只看眼前能拿多少錢,低估未來刑責、被害人損失及人生標籤代價等;
- 僥倖偏誤:總傾向相信「別人會被抓,但自己可能不會」;
- 道德解離:描述被害人是「貪心」「有錢」「笨」等,降低內疚感;
- 責任稀釋:「自己只是領錢」「只是提供帳戶」「沒有直接騙人」等;
- 致富捷徑迷思:相信成功主要來自膽量、人脈、流量或投機,而輕視技能與長期累積;
- 地位焦慮:把名牌、車、網路人氣當成自我價值的主要證明;
- 法律無知或錯誤資訊:誤以為未滿18歲「不會有事」,或首次犯案只會被訓誡;
- 數位距離感:透過帳號、遊戲、轉帳或影像行動,感受不到被害人是具體的人。
2. 台灣可參考資料
2024年台灣法院保護處分相關觸法少年中,在校生仍占過半;並非所有案件都來自中輟少年;另一方面,輟學未就業者約占18.3%,顯示脫離學校與工作仍是重要高風險訊號。正式少年刑事案件中,輟學未就業者約占25.9%,而高中職肄業者占66.1%、國中肄業者占23.1%。因此,認知風險不能只靠法治宣導處理。青少年即使知道違法,也可能因低被捕感、高眼前報酬、同儕肯定、責任分散等認知而仍然參與。
經濟層面風險特徵
主要類型:常見有五類
- 絕對經濟弱勢:家庭無法滿足基本生活、教育或交通需求;
- 相對剝奪:生活並非貧困,但與社群媒體或富裕同儕相比,產生強烈落差感受;
- 家庭負債與不穩定:父母失業、債務、賭博或地下金融,使少年被迫工作或參與灰色活動;
- 過度消費與即時享樂:高所得家庭也可能養成孩子高消費習慣,卻缺發對應的收入能力與金錢教育;
- 勞動市場弱勢:學業不佳、技職斷裂、求職失敗等挫折,使得詐欺、車手、博弈或幫派等活動成為看似可行的職涯。
2. 台灣可參考資料:2024年台灣刑案少年家庭經濟類型分佈如下
- 勉足維持生活:53.9%
- 小康之家:34.5%
- 低收入戶:7.3%
- 中產以上:2.3%
結論:青少年觸法高風險組成排序
若以台灣現有資料與犯罪型態綜合判斷,青少年觸法的風險組合類型大約可依序區分以下六類風險組合群:
第一群:「學校連結弱化+負向同儕/網路招募」
目前最主要風險組合類型,常見於詐欺、車手、幫派、網路性犯罪等類型。典型路徑如下:學習挫折或缺乏歸屬、線上或線下同儕接納、從小任務參與開始、加深涉入帳戶、車手、毒品或暴力等活動。
第二群:「家庭功能不足」
常見多為弱勢家庭,但也包括高所得卻疏忽關懷、親子衝突、教養高壓或缺乏監督的家庭。無論單親家庭或父母婚姻正常家庭,在刑案少年資料中比例相近,顯示「家庭支持品質」比「家庭形式」更為重要。
第三群:「情緒、創傷、神經發展或物質使用問題未被辨識」
這類風險族群常被視為「不聽話」「懶惰」「愛惹事」等少年,直到逃學、用藥或犯罪後才被送入系統內處置。
第四群:「經濟與地位焦慮」
這類風險族群並非只有生活貧困者,也包括想快速對齊同儕消費水準,以及對於合法提升路徑欠缺信心者。
第五群:「被成人犯罪組織利用」
在台灣這類風險族群特別集中於詐欺、人頭帳戶、車手、毒品與幫派任務等活動。這群少年同時可能既是加害人也是受剝削者。
第六群:「高攻擊、高衝動或持續反社會行為者」
這類風險族群數量較少,但造成社會代價較大。通常具有多重早期風險、長期行為問題,以及較高的再犯可能性,通常需要密集且長期介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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